通用公共許可證
來源 LBank時間 2024-08-31 02:29:58

在科技與軟件的世界裏,有一種特別的授權方式,它名爲“通用公共許可證”(簡稱GPL)。想象一下,有一扇門,門後藏着無數由程序員精心編寫的軟件寶藏,而GPL就是那把特別的鑰匙,允許每個人自由地走進去探索、使用甚至改造這些寶藏,但有個條件:無論你如何改進這些寶藏,新成果必須同樣以這把鑰匙——即GPL——分享給其他人。


這一切始於1989年,一位名叫理查德·斯托曼的計算機科學家,同時也是自由軟件基金會(FSF)的創立者,他設計了GPL,作爲GNU項目的一部分,首次將“版權左派”(copyleft)理念引入大衆視野。版權通常限制他人複製和修改作品,而copyleft卻反其道而行之,鼓勵分享與修改,但要求衍生作品保持同樣的開放態度。


這裏有個關鍵區別:如果版權像是說“這是我的,未經許可勿動”,copyleft則是說“這是我們的,歡迎加入,但請保持這份共享的精神”。這意味着,一旦一個軟件使用了GPL,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它,查看它的源代碼,甚至修改後再次傳播,但前提是,他們修改後的版本也必須遵循GPL條款,不能換成其他限制性更強的授權方式。


相比之下,還有另一種授權方式,稱爲“許可式”(permissive)許可,比如BSD和MIT許可。它們更加寬鬆,允許軟件被用於幾乎任何目的,只要保留原作者的署名即可。換句話說,使用這些許可的軟件,你可以選擇將其融入到商業產品中,無需公開你的改動。


那麼,爲什麼還要有GPL這樣看似更“嚴格”的許可呢?這是因爲GPL保障了開源精神的延續。它確保任何人都無法將原本免費共享的軟件封閉起來,變成私人盈利的工具。對於那些希望自己的努力能持續推動整個社區進步的開發者來說,GPL是一個強有力的保護傘。


如今,GPL已經成爲開源軟件領域最廣泛應用的許可協議。很多我們耳熟能詳的軟件,比如強大的文本編輯器GNU Emacs,編程界的瑞士軍刀——GNU編譯器集合(GCC),甚至支撐着互聯網半壁江山的Linux操作系統內核,都是在GPL的保護下蓬勃發展。